摘要: 關于在全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黨的監(jiān)督,經縣委研究,縣紀委已成立10個綜合派駐紀檢組。現(xiàn)擬在全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 ...
關于在全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黨的監(jiān)督,經縣委研究,縣紀委已成立10個綜合派駐紀檢組,F(xiàn)擬在全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則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采取個人志愿報名、單位黨組(黨委)同意,面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二、選調名額 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20名。 三、選調范圍 全縣縣直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公務員。 全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公務員。 從事公檢法司工作崗位3年以上者優(yōu)先。 四、資格條件 1. 政治素質好,信念堅定,事業(yè)心、責任心強,勤政務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敢于擔當。 2. 學歷為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4. 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2月)。 5. 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 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司法機關處理的。 3.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審核 1. 2017年2月24日在臨泉先鋒網、臨泉紀檢監(jiān)察網、臨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臨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選調公告。 2. 本人填寫《2017年臨泉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報名表》,單位黨組(黨委)負責同志簽署同意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 3.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至3月5日。 4. 報名地點:縣紀委組織部(縣政務新區(qū)北樓533室)。聯(lián)系人:王俊亭、趙立新、孫鈺(電話:6531067,6512756,5390515)。 5. 報名時須提供報考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 6. 報名時須提交《2017年臨泉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臨泉先鋒網、臨泉紀檢監(jiān)察網下載)。 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審查合格人員與職位計劃選調人員須達到3:1比例方可進入面試程序,達不到報考比例的,相應調減選調計劃,并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公示。 六、面試考察 (一)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崗位的適應程度,重點考察遵守黨的六項紀律等情況和群眾公認度。 七、公示錄用 對經面試、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行政單位人員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入等相關手續(xù);對于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臨泉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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