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部分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管理單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562名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 ...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本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8年2月5日16:00至2月7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8年2月9日9:00—16:00。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行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于2018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00到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樓B301室〔食品城南,市內乘公交車到淮海文博園(食品城)站下〕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xù)。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xù)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24:00。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解決(0516-80800325)。 四、考試辦法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荚嚪秶姽珓諉T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筆試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18年4月中旬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及徐州黨建網、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徐州人事考試網查詢。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錄機關(審核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有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①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②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報考人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④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⑤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符合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政策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由招錄機關(審核機關)報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 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報考人員須通過徐州黨建網、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徐州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信息。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徐州黨建網、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我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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